创业项目扶持计划公示

作者:离癸 |

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,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,政府制定了创业项目扶持计划,旨在支持具有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创业项目。根据《创业项目扶持计划实施方案》,现将拟扶持的创业项目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期自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。

扶持对象

1. 在注册成立的企业、社会组织或个体工商户。

2. 在注册成立且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,如科技型中小企业、科技型初创企业、科技型解密企业等。

3.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的创业经验和创业能力,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商业信誉。

4. 项目具备一定的市场前景、技术含量、创新能力,能满足社会需求,有较好的产业化潜力和市场竞争力。

扶持措施

1. 创业培训。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、导师指导、政策法规解读等服务,提升创业者创业能力。

2. 创业资金支持。对符合扶持条件的项目,按照“风险可控、收益合理”的原则,给予一定的创业资金支持。

3. 创业场所支持。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场所,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租金减免、场地补贴等支持。

4. 创业服务支持。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,包括政策咨询、市场分析、法律法规解答等,帮助创业者更好地开展创业活动。

申报与审核

1. 创业者须按照本方案的要求,填写创业项目申报书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如企业营业执照、项目计划书、团队实力证明等。

2. 创业者需将申报书提交至所在地区创业服务中心,由创业服务中心进行审核。审核通过后,创业者需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合同。

3. 创业服务中心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、材料审核、风险评估等,确保项目符合扶持条件。

4. 对通过审核的项目,创业服务中心将为其提供创业资金支持,并签订资金拨付协议。

项目公示

1. 创业者需将创业项目在政府网站、创业服务中心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
2. 公示期为自项目申报书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,创业者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如发现存在问题,应及时进行整改。

其他事项

1.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如有变更,由政府及时公布。

创业项目扶持计划公示 图1

创业项目扶持计划公示 图1

2. 对违反本方案规定的行为,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。

3. 本方案解释权归政府。

政府

2022年12月1日

(本文所有信息均为虚构,不涉及真实个人或机构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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